结论:
宅基地一般不属于夫妻共有,婚后以户为单位申请且夫妻均为成员的,有共同使用权益;婚前一方申请的通常为该方使用权益,婚姻期间共同建房属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可分割,宅基地使用权随房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婚后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夫妻作为户内成员共同享有使用权益,但这并非所有权意义上的共有。婚前一方申请的宅基地,一般认定为该方使用权益,不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建造的地上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财产分割情况中,房屋可依法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则随房屋归属确定使用主体,且不得单独分割。若您在宅基地及相关财产权益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