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认错很关键。赶紧主动联系交警,如实说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不要隐瞒任何细节。
(二)积极赔偿求谅解。与对方诚恳沟通,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都要主动承担责任。
(三)配合调查别回避。全力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提供准确信息,不要逃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值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