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准备:孕妇及其家属应先配合相关机构确定医疗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这是赔偿的基础。
(二)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凭实际发生的票据支付。
2.误工费方面,有固定收入按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平均工资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同等级别护工报酬计算。
5.若造成残疾,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导致死亡,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6.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事故后果、责任程度等确定。
(三)解决途径:可先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