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之前把赃款给退回去,这事儿在法律上,通常能当作一个可以让量刑变轻或者减轻的因素。我们想想,在实际的司法过程里,这就好比一个信号,能显示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他心里有那么点后悔犯错的意思,跟那些一点悔意都没有的人比起来,他们的主观恶性算是相对小一些的。
法院在决定给罪犯判多重的刑的时候,那可不会只看这一件事,得把整个案子的各种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像犯罪的性质到底是啥样的,情节有多严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又有多大等等这些方面,同时,还要看看退还赃款这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产生了多大的影响。要是退还赃款的行为能把被害人损失给好好地弥补回来,那对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太有帮助了,这对量刑来说肯定是有积极作用的。
不过,可别以为只要退了赃款,就一定能得到从轻处理,具体到每个案子的处理结果,那还是得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来判定。就好比一堆拼图,每个案子都是一块独特的拼图,得把所有的拼图碎片都拼在一起,才能看出最终的样子,不能只盯着退还赃款这一块就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