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关注司法机关的各项通知和程序推进。
(二)若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认定为坦白从而从轻处罚。
(四)如果涉及共同犯罪,要清晰界定犯罪嫌疑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