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共同委托伤残鉴定费用,诉讼中法院依裁判结果定分担,非诉讼时可协商,协商不成参考多因素确定。“谁主张,谁预付”是常见先行垫付规则。
法律解析:
在伤残鉴定费用承担上,有明确规则。诉讼里,法院依据最终裁判结果来划分责任,胜诉方通常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对过错责任的合理体现。比如一方因自身侵权行为导致另一方伤残从而引发鉴定,最终被判定侵权成立,那鉴定费自然由侵权方承担。非诉讼场景下,双方首先可友好协商确定费用承担方式。若协商无果,就需综合各方对鉴定结果所涉事实主张的关联性以及过错程度等确定分担比值。这样规定旨在确保费用承担公平合理。如果对伤残鉴定费用承担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