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尝试自行协商分割,确定分割方案并形成协议。
(二)协商不成时,若双方都想要房屋且同意竞价,可通过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
(三)若一方想要房屋,让评估机构对房屋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四)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五)若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要给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