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被告与原告不到庭有着不同规定与处理方式。
1.被告方面,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离婚涉及身份关系需慎重,一般会缺席判决;若下落不明,公告送达传票期满仍未到庭,同样缺席审理并判决。
措施建议:法院应确保传票送达程序合法规范,避免被告因未有效接收传票而错过庭审。
2.原告方面,通常不到庭按撤诉处理,但有特殊原因且提交书面意见,法院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措施建议:原告需及时向法院说明特殊原因并提交详细书面意见,避免因程序问题影响自身诉求。
3.关于缺席判决,法院不会因一方不到庭就支持到庭方全部诉求,而是依法依规、结合证据与事实公平裁决,重点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关键问题。
措施建议:双方都应积极准备证据,以便法院全面准确了解案件情况,作出合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