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前提是存在违约行为,并且该违约行为与可得利益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企业因供应商未按时供货,导致错过销售旺季损失的利润,就可能构成可得利益损失。
(2)损失要在订约时违约方预见或应预见。例如常见的商业合作中,一些行业的季节性利润变化,违约方在签约时应有所预见。
(3)赔偿规则中,可预见规则限制了赔偿范围,使违约方只对其能预见的损失负责。减损规则促使受损方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受损方不采取措施,扩大部分自行承担。损益相抵规则避免受损方双重获利,要扣除因违约获得的利益。过失相抵规则考虑受损方过错,减轻违约方责任。
提醒:
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需有充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