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债务人恶意逃债,债权人若发现此类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像财产转让合同、交易记录等,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让行为。
(二)面对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先调查清楚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情况,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三)企业破产时出现个别清偿行为,债权人可告知管理人,由管理人向法院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以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四)对于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债权人一旦发现,立即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并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