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的个人,应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避免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等行为,防止破坏社会秩序。
(二)如果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司法程序中,应积极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若造成他人损害,要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轻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