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约定优先原则。借款合同中若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约定的法院就拥有管辖权。这种约定给予了合同双方自主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法定管辖补充。在没有约定管辖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法定管辖发挥作用。被告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这是基于方便法院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被告参与诉讼等考虑。
(3)合同履行地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较为关键,双方有明确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若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提醒:
签订借款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约定管辖法院。若未约定,要明确法定管辖规则,以便在需要起诉时准确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