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准确判断经济犯是否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仔细分析其犯罪情况,比如犯罪金额、手段等,看是否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情况;或者结合身体状况、是否怀孕哺乳等方面判断。
(二)全面收集能证明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证据。像犯罪嫌疑人的认罪书、悔罪表现的相关材料等,从多方面论证不会对社会秩序、证人等产生不良影响。
(三)认真撰写书面申请。清晰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详细阐述符合的具体条件以及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