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判断合同债务是否属于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查看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条款。
(二)分析债务性质,看是否因具有人身属性等只能由债务人本人履行,像演出合同、定制具有个人特色物品的合同等,通常都具有人身专属性质。
(三)若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且第三人愿意并具备履行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守约方就可请求第三人代为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此条说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第三人代为履行是被认可的,只要第三人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债务人承担责任即可,侧面反映了一般情况下非特定债务守约方可请求第三人代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