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联系自己保险公司并报备情况,按要求提供材料发动理赔,这能保障自身权益并借助保险分担责任。
(二)审查对方住院必要性与合理性,存疑时申请医疗鉴定,防止过度医疗带来不必要损失。
(三)不随意垫付大量费用,按保险合同让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先行垫付部分抢救费。
(四)保持与对方和医院沟通了解进展,若对方故意拖延,取得证据后对不合理费用后面可不认可。协商不成可等对方起诉,按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