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发现对方婚前隐瞒病史,先收集能证明对方隐瞒病史的证据,比如病历等,同时准备好证明彩礼给付情况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若认为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要整理相关材料说明具体情况,向法院主张返还彩礼。
(三)即便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也可以准备好关于双方结婚时间、共同生活细节、彩礼数额及用途等方面的材料,以便法院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