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出借人而言,在借款无归还日期时,要及时行使权利。如果想尽快确定还款时间,可以书面或口头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要求,并明确给予合理准备期限,注意留存好提出要求以及对方知晓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二)在之后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若担心诉讼时效经过,要适时再次向借款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每次主张自己的权利都保留好相应证据,以让诉讼时效不断中断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