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是父亲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父亲可自行决定房产处置方式,如出售、赠与等。在这种情况下,他人无权干涉父亲对房产的处理。
(二)若母亲去世时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父亲用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购置房产,涉及母亲遗产部分,各继承人(父亲、子女等)有相应份额。父亲不能擅自处理整套房产,只能处置自己享有的份额。若要处置整套房产,需先和其他继承人协商分割继承母亲遗产,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在涉及母亲遗产的房产处理中,各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