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最高额抵押的交易,各方在签订抵押合同前,一定要清晰明确约定债权确定期间以及最高债权额限度等关键内容,避免后面产生争议。
(二)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要密切关注债务人的经营和债务情况,当出现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等可能导致债权确定的情形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权益。
(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时,要充分了解自身责任和风险,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