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准确界定主体身份,仔细核查行为人是否确实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可通过劳动合同、工作证、任职文件等证据来确定。
(二)对于行为方面,深入调查其是否切实利用了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职权。收集相关业务流程记录、审批文件等,判断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的情况。
(三)主观故意的认定,可从行为人的行为表现、言语记录等方面分析,比如是否有隐匿财物、篡改账目等试图掩盖侵占行为的举动。
(四)关于数额,及时了解南都当地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数额标准,结合财物评估报告等确定是否达到追诉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