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这是行使代位权的基础。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相关从权利,且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怠于行使”明确为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三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若未到期,其实现不确定,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四是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像基于扶养、抚养等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及劳动报酬等,债权人不可代位行使。
2.为保障债权人顺利行使代位权,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债务人债权动态,保留债权合法的相关证据。若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可先与债务人沟通,要求其积极主张债权。若沟通无果,在满足条件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