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如果法院起诉后迟迟不立案,可采取以下措施:
- 查看材料并询问原因:先检查起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起诉状完整明确、证据充分。若材料无误,前往立案窗口询问不立案的原因,看是否存在不属于管辖范围、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况。
- 要求出具裁定并上诉:若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可要求立案法官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和原审裁定书等材料。
- 申请立案监督: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促使法院立案。
此外,还可以拨打最高人民法院投诉举报电话12368,或登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举报,也可通过12337全国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举报。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起诉状副本、法院单据、通话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