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想在结婚两个月离婚时让女方退还彩礼,应先确定是否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未共同生活的分居证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经济状况证明等。
(二)若存在法定情形,可先与女方协商退还彩礼事宜,和平解决纠纷。
(三)若协商不成,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女方退还彩礼,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及证据判定是否退还及退还比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