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体身份。要仔细核实嫌疑人是否确实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查看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准确判断身份是否符合该罪要求。
(二)区分便利性质。判断嫌疑人获取财物到底是基于职务赋予的主管、管理等便利,还是单纯工作带来的便利。收集相关工作流程、职责范围等证据来辅助判断。
(三)认定主观故意。从嫌疑人行为表现、言语记录等方面,分析其是否有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故意。
(四)确定数额标准。依据当地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明确具体数额标准,查看财物价值评估报告等证据确定是否达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