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内子女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一规定具有合理性。从婴幼儿成长发育特点来看,母亲往往能提供更贴心细致的照顾,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和情感支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但特殊情形下,父亲请求直接抚养可能获法院支持。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首要原则。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此时应考虑更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环境。
三是其他导致子女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如母亲有吸毒等严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恶习。
此外,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只要协商一致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会准许。这既尊重了父母双方的意愿,也充分考虑了孩子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