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义务,避免新办银行卡被采取执行措施。若不想银行卡资金被直接扣划,就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要诚信对待执行,不能通过新办银行卡隐匿财产或转移资金。否则一旦被认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会涉嫌犯罪。
(三)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新办卡用于正常必要生活收支,要留存好相关收支凭证,以备法院核查。同时也要主动配合法院,按要求申报财产变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