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这些拒绝取保候审的情形,对于犯罪嫌疑人一方及家属来说,能清楚知晓申请取保候审时可能面临的阻碍,从而在准备申请材料和阐述理由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说明,证明不存在这些情况。
(二)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可根据这些规定,全面评估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判断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行性,并尽力消除公安机关对这些风险的担忧。
(三)公众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理解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和依据,增强对法律程序的信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