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确定用人单位所在地以及劳动合同履行地。若劳动合同履行地清晰,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那就只能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要是因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提起诉讼
先看是否经过复议。未经复议的,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既可以选择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选择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若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起诉,则可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中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