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比如,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有相关购物票据等;用于共同经营,有合作协议等;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有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条等。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存款。
(二)对于债务是个人债务的情况
若想执行其配偶名下存款,要先收集证明该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像存款存入时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等证据。然后向法院申请对共同财产进行析产,通过法定程序确定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进而执行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