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总价合同对比就容易理解了:总价合同中,合同价款要根据估计的工程量来确定,如果实际工程量小于估计工程量,这时合同价格并不减少。那就等同于业主多付了一部分钱,亏了,相反,如果实际工程量大于估计工程量,同样合同价款也不会增加,等同于承包方多干了一部分工作,亏了;总之在总价合同中,业主要承担实际工程量少于估计工程量这部分的费用风险,而承包方要承担实际工程量超出估计工程量部分的费用风险;相比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就是根据完成单位工程的成本和利润来确定合同价格,合同中主要约定的是完成单位工程的价格,而最后的总价在工程实施结束时根据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约定好的单价来确定总价款。这样无论合同工程量小于实际超出或者减少,双方的付出和收入都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产生的费用 ,不存在多付或者少付,自然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这么解释你能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