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不意味着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有法定情形。法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未实际履行往往是一方违约,此时守约方有相应的权利。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例如甲和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未按约交付货物,乙可要求甲交付货物,若造成损失还能要求赔偿。
解决建议如下:
1.合同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降低违约风险。
2.若出现未实际履行情况,守约方及时与违约方沟通,要求其承担责任。
3.沟通无果时,守约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