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中山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起诉离婚可向被告住所地(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提起,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及相关证据等材料,诉讼离婚一般历经立案、庭审、判决等程序,且具体流程和要求因案而异。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外地人应提前了解中山当地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可通过咨询中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律师获取准确信息。准备材料时要确保齐全且真实,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办理进度。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如实陈述情况,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对某些环节存在疑问或困难,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