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形式审查。这一步主要查看异议书的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确定异议主体是否具备合适的资格等。
接着进行实质审查。其一,仔细审查管辖依据,涵盖法律明文规定以及双方协议的约定等方面,以此来判断管辖的合法性。其二,充分考量诉讼便利原则,分析由提出异议的法院来审理是否能更有利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以及是否能更合理地利用司法资源。
最后是裁定作出。倘若异议成立,那么就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予以驳回。并且,当事人如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必须在法定的期间内作出裁定,这样才能保障诉讼程序能够有序地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