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可以进行仲裁的条件:
①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此协议乃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交予仲裁解决的书面形式,涵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单独的仲裁协议书等。它如同开启仲裁程序的一把钥匙,若无此协议,仲裁便无从谈起。
②争议需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也就是说,争议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明确包含在内的,一旦超出该范围,通常就无法借助仲裁来解决。
③当事人需具有仲裁行为能力。参与仲裁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样他们才能独立地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确保仲裁过程的合法合规。
④争议具有可仲裁性。并非所有的争议都适合通过仲裁解决,像涉及人身关系的争议等往往不具备可仲裁性。
总之,只有将以上条件全部满足,才能够启动仲裁程序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