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儿媳生不出孩子本身不是法定离婚事由,以生育问题起诉离婚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能证明则调解无效时法院判离,无法证明第一次诉讼一般不判离,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诉应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儿媳生不出孩子这一情况本身未被法律列为法定离婚理由,不过它可能影响夫妻感情。当一方以生育问题起诉离婚时,必须拿出证据,像双方因生育问题长期争吵、分居等,以此证明夫妻感情因生育问题破裂。若能证明,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若无法证明感情破裂,第一次诉讼法院通常不会判离。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您在离婚法律问题上有任何疑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