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朋友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法院批捕但是不予羁押,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法院批捕但是不予羁押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具体规定?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3-11 牡丹江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定。
    全文
    12 2018-03-11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规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非羁押诉讼案件的适用程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非羁押诉讼,是指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诉讼方式。
    第三条 适用非羁押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适用与严格慎重相结合;
    (二)保证诉讼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
    (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
    第四条 适用非羁押诉讼的对象应当是罪行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均含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特殊群体
    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盲人、聋哑人或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残疾人;
    4、严重疾病患者;
    5、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1、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
    3、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
    4、犯罪后自首或立功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的;
    2、涉嫌过失犯罪,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
    3、涉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
    第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适用非羁押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犯罪行经查证属实;
    (二)未涉嫌其他重大犯罪;
    (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
    (四)其亲友、所在学校、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或组织具有监管、帮教条件;
    (五)没有毁灭、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或实施打击报复等行为;
    (六)不予羁押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险。
    第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非羁押诉讼:
    (一)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
    (二)涉嫌恐怖活动犯罪的;
    (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四)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的;
    (五)系累犯的;
    (六)主观恶性大,无悔罪表现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非羁押诉讼的。
    二、非羁押诉讼程序
    第八条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案件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情形,应当在不予羁押的情况下进行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虽然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但仍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但应当提供有逮捕必要的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无逮捕必要的,应当在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不予羁押的情况下继续侦查。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适用非羁押诉讼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先移送卷宗。人民检察院不得以犯罪嫌疑人未羁押为由不予受理。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受理后七日内提出是否同意适用非羁押诉讼的审查意见。同意适用的,通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传唤至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认为确有逮捕必要的,由人民检察院依照审查逮捕程序作出逮捕决定。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适用非羁押诉讼审查终结的被告人,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应当先移送卷宗。人民法院不得以被告人未羁押为由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七日内提出是否同意适用非羁押诉讼的审查意见。同意适用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传唤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不同意适用的,由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传唤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情形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影响案件正常诉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按法定程序予以刑事拘留、逮捕。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非羁押诉讼案件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或者严重不负责任,违法适用非羁押诉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因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正常诉讼,承办人无过错的,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人民法院审理的自诉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非羁押诉讼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述就是法院批捕但是不予羁押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具体规定问题的解答。
    全文
    13 2018-03-1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29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批捕但是不予羁押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键咨询
  • 161****1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4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6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0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80****345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845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56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案件可能存在决定逮捕但不予羁押的情形吗
刑事案件中绝对不可能存在决定逮捕但不羁押犯罪嫌疑人的这种情况,因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符合羁押条件的话,检察院就会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一般都是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但类似于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说是孕妇的,都不会批捕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退回侦查是批捕还是没批捕?
退回侦查不是批捕。退回侦查和批捕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批捕的条件是案件的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情况。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帮信罪批捕后能撤回批捕吗
可以撤回,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若是依旧不知道帮信罪批捕后能撤回批捕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2023批捕前必须羁押吗
公安报检察院批捕期间,并不一定必须要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羁押37天后可释放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证据充足,就会批准逮捕。如果不予批捕,羁押37天后(也有可能提前)可释放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合法吗?
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