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签约合同后对方不给合同,首先可与对方友好沟通,明确表达自己持有合同的合理诉求,要求对方提供合同。
(二)若沟通后对方仍拒绝提供,可向相关监管部门如消费者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等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三)还可以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用正式的方式再次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并保留好通知的凭证。
(四)倘若引发纠纷,要积极收集其他能证明合同关系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转账记录等,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该条表明合同有多种形式,其他证据也能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