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电子合同履行地时,先查看合同有无约定。若有约定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按约定确定履行地。
(二)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区分交付标的类型:交付通过信息网络传输的数字商品,如软件、电子书,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实物商品且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当合同对履行地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