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母亲不宜抚养情形,优先考虑随母亲生活,若母亲存在如重大疾病、虐待孩子等不宜抚养情况,可随父亲生活。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都要抚养权时,可从自身经济状况、提供稳定生活环境、展现良好道德品质等方面争取,若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等,应积极向法院举证。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日常要注重与孩子良好沟通,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尊重孩子选择。
(四)父母双方可就孩子抚养问题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