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孩子抚养权,孩子已满八周岁,要积极引导孩子表达真实意愿,并尊重孩子想法,可与孩子耐心沟通,让其明白选择随哪一方生活的意义。
(二)提供自身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健康的生活习惯等,以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
(三)即便孩子表达了意愿,也不要忽视其他方面的展示,向法院说明自己在教育、陪伴等方面能给予孩子的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