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致损诉讼时效为三年,若当场受伤,从事故发生日起算;若当时未发现伤情,经确诊且能证明与事故关联,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持续治疗时,时效从治疗终结或确定伤残等级之日起算,因为此时损失才较易确定。
(三)需注意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