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一年内主张退还彩礼,首先需确认是否符合法定退还情形,比如查看是否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又或者婚前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且后两种情形要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符合情形,收集相关证据,像给付彩礼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彩礼给付情况以及自身生活困难状况等。
(三)对于生活困难的判断,要准备好关于给付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长、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和双方经济状况等方面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综合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