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失踪:当债务人逃跑且满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等条件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之后其财产会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债权人就能要求代管人从失踪人财产里支付债务。
(二)直接起诉:债权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用公告送达的方式给债务人送传票,公告期满就视作送达。若债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
(三)要求保证人担责:若债务有保证人,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