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保险分割需区分人身险和财产险,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个人财产买的婚前已缴费完成的人身险归个人;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人身险,已获保险金或协商退保的现金价值可分割,也可一方保合同给另一方补偿。财产险中,婚后保共同财产的保险利益可分割,婚前投保婚后缴费部分及对应增值也可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保险分割有其特殊规则。对于人身险,婚前用个人财产完成投保的,其性质如同个人的其他婚前财产,所以不参与分割。而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人身险,不管是已拿到手的保险金,还是退保后得到的现金价值,本质上都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因此可以进行分割。对于财产险,婚后为共同财产投保,保险利益自然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投保婚后缴费的,婚后缴费部分及增值部分因使用了共同财产,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您在离婚保险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