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使用商标前要先查看是否有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避免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
(二)销售商品时,要严格审查商品来源,确保所售商品不侵犯他人商标权。若销售到侵权商品,应尽快停止销售并说明合法来源。
(三)不参与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四)不得擅自更换他人注册商标并投入市场。
(五)不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