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父亲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父亲为失踪人,待法院宣告后,会指定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用父亲的财产来支付债务。
(二)若父亲失踪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债权人能申请宣告父亲死亡,之后其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用承担该债务。
(三)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父亲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