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隐名股东,为保障自身权益,要与名义股东签订书面代持股协议,详细约定代持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隐名股东出资时,要保留好实际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自己对股权的实际投入。
(三)隐名股东可适当参与公司决策、分红等行为,以证明代持股关系的存在。
(四)对于名义股东,应遵守代持股协议约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将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