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打电话诽谤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被害人可自行收集能证明对方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贬损自身名誉等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通话记录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二)若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构成民事侵权,受害人可与行为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为避免被错误认定为诽谤,打电话交流时应确保所说内容真实,不故意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