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变更孩子抚养权,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可准备好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方面要着重收集能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存在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影响的材料,同时也要证明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孩子的书面意见、录音等。
(三)在整个过程中要遵循法律程序,配合法院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