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诉前调解成功达成协议,案件终结无需开庭,当事人按协议执行即可。
(二)若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当事人可留意立案后一两个月内是否有开庭通知,普通程序案件则关注立案后一到三个月左右。
(三)由于开庭时间受法院案件数量和工作安排等因素影响,当事人可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询问大致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